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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第一次出庭的正題上。
「……」

『……』

「……」

『……』

(以上礙於偵查不公開原則,所以只能點點點帶過,恕難奉告。)
 
就在問完案情之後,檢察官揮了揮手示意書記官停手,代表等下的對話不必記錄。

「你不覺得這種案子,在浪費司法資源嗎?」檢察官抬頭看著站在對邊的我,突然丟出這麼一句。

我心裡喊著:『我也不想啊!老子何嘗不是千百個不願意。』嘴上卻說:『檢察官何出此言?』

「今天你們雖然移送上來,有賭博電玩、有插電、有賭資,在構成要件上是符合。但是不能排除這是他自己買來自己玩的啊?」檢察官年輕的臉上,卻有雙擁有銳利眼神的雙眼,接著說:「沒有賭客,而且放在房間裡面,是不是有可能只是自己在玩,我們法官跟檢察官都沒辦法排除這情形,所以判決通常都是不起訴或緩起訴。」

我迎上檢察官銳利的眼神:「報告檢察官,現在查緝賭博電玩非常不易,店家都不可能明目張膽的擺在店裡(除非有照),否則都會隱匿在其他地方,上次還查獲過裝在冰箱裡面玩的,而且通常不特定人可以進入把玩,大部分都有在營業。」

我心裡想著:馬的,現在抓到電玩,負責人當然都狡辯是自己在玩而已,就算查到賭客,也會辯稱不知道這傢伙怎麼會跑來玩或是只是純粹娛樂而已,完全逃避賭博責任;但談論抓到毒品就不同了,都會說那是別人在嗑的,再不濟也要辯稱說是為了家裡那條得癌症的狗減輕病痛,人性不都是這樣嗎。

「但是今天要處罰的是營業,不是持有的部分,否則店家抓不怕,只是徒然浪費司法資源而已。」

『檢察官,我完全認同你所講的。只是並非我要浪費司法資源,而是制度在浪費司法資源。』接下來我開始痛陳制度之弊,講的話句句針針見血,主要說明在這個只講求移送算績效的環境裡,根本不是我願意浪費司法資源,而是被迫去浪費。(延伸閱讀:請見我工作抱怨文系列。)我慷慨激昂的痛批總總問題,講到滿臉通紅,連脖子上都爆出了青筋,檢察官的眼眶居然濕潤了起來。

『所以報告檢察官,要改變今天的情況,並不是要改變我。死了一個我,還會有千千萬萬個浪費司法資源的我。所謂打蛇打七寸,擒賊先擒王,誰能掌握掌控高階長官,誰就能主宰整個制度。』我不惜搬出灌籃高手裡面櫻木花道的明言【誰掌握籃板球,誰就能主宰球場】,將它改編應用一下。

「好。好個痛陳時弊。」檢察官大聲連連喝好。

一旁書記官也忍不住鼓起掌來,我擦拭了一下眼角,居然掛著兩行熱淚。

「今天能跟你暢談,也不往此生了。可惜手邊沒酒,不然我要敬你三大杯。」檢察官走下來跟我緊握著手,看不出來也是條鐵錚錚的熱血好漢,我還只道他是白面書生,真是小歔了他。

『可惜我只能在這邊打打嘴砲,對整個制度還是無力回天。』我忍不住搖頭,再三嘆氣。

「無妨,你我還這麼年輕,雖然現在抵不過長官,反不了制度,未來還是有希望的。」檢察官拍了拍我的肩。

『你是指?』我狐疑的看著檢察官。

「長江後浪推前浪,前浪死在沙灘上,世上沒有永遠的長官,否則皇帝堯舜現今尚存。」檢察官的臉上露出燦爛熱切的笑容,語氣裡帶來黑暗中的希望,好像撥雲見日一般,整個世界光亮了起來。

我虎軀劇烈的震動起來。

的確,要想改變制度,就必須先順從制度,爬上最高點得到能力,才有能力去改變啊。

我跟檢察官四目對視了一陣子,就在幾個眼神交會後,一切已不需多言。

『好,等我幹上署長,我一定要改變這種浪費司法資源的狗屁制度。』我痛下了決心,大聲的怒吼:『我今日立下此誓,如有違背誓言,如同此筆。』說完,一手把桌上簽名的筆給折了。

一旁書記官低頭碎碎念:「發誓就發誓,幹嘛損毀我們的公物。」

「好,這樣才是條好青年,等我爬上檢察總長,定要跟你一起把這世界給撥正。」言下之意,眼前檢察官也立下了誓言,果然是個胸有大志的大丈夫,我們擊掌互相立下男子漢的約定。

時代創造青年,青年更能創造時代。

頹喪的世道,腐壞的民心,是非黑白不分,雖然百廢不興,但赫然英雄出頭的時機。

等待未來~

某個時刻,英雄相見。
 

寫到這邊,我想應該要找人出錢印成書,當為司法人員必讀的教材,甚至取代為來司法特考才是。

否則應該轉錄給馬先生知道,請他直接延攬我們入閣才是。

至少我這麼唬爛這麼厲害,當個虎爛部部長也行,專責教育所有公務人員怎麼畫,正所謂畫虎畫皮難畫虎爛,我才是真正專業人才啊!!!






--完--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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